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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门突然自爆 到底应该谁来修?

时间:2023-06-22 07:48 点击次数:62

  店铺玻璃门发生破裂并不少见,而在本市一市场的经营业主遇到这件事后,并没有急于维修,而是围绕谁该负责维修,与物业公司争执不下。

  7号上午,在五洲国际工业博览城经营的胡先生趁着没有顾客上门,便在店铺内休息,突然一声巨响,让他吓了一跳,原来是店铺的玻璃门破了。

  五洲国际工业博览城经营业主胡先生说:“ 一秒钟不到,嘭的一声就自爆了,玻璃哗啦哗啦全部落在地上,还好没有小孩在这里玩耍,如果当时砸到大人和小孩儿,我真是付不起责任。

  据胡先生介绍,由于这家店铺是去年刚刚租赁下来,而玻璃大门自爆与自己无关,明显属于质量问题,他便就此事反映到市场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在拍照取证后表示,第二天将会派人维修。

  胡先生说,昨天上午他去找物业的时候,一个姓郭的经理说这个东西跟物业没有关系,商铺交给他的时候是好好的,玻璃损坏了他是的事。

  事后,胡先生打听到,其实此前市场已有多个商铺的玻璃门发生自爆,据此他坚持认为,玻璃门的自爆是质量问题,作为出租人市场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胡先生说:“我们这个门本来应该用1000块钱或者2000块钱来做达标的门,可能开发商为了节省成本,用五六百块钱的,或者三四百块钱的成本来做,然后租出去,运气好用一两年,运气不好用一两个月,自爆了这个责任,如果全部要承租方来承担,我认为本身是不合理的。”

  本周三上午,胡先生再次找到了五洲国际工业博览城的商业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仍然坚持认为,这事儿与自己无关。

  由于此前胡先生签订的商铺租赁商管协议,并未对这类问题进行约定,气愤不过的胡先生将此事投诉至襄州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也认为,玻璃门该胡先生自己维修。

  襄州区住建局物业监管科工作人员表示,一般就是经营业主自己修,谁使用谁出钱。

  不过,律师认为,谁使用谁出钱”的处理原则的适用前提是,玻璃门的爆裂是业主在使用中造成的,如果是由于自然损耗、老化造成的自爆,作为出租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和义务。

  律师曹其国表示,这个首先要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话,出租的物业在正常的使用中自然损耗或者是损坏,那么应当由出租人也就是商管公司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它应当予以维修和完善。

  不过,律师同时也指出,解除这类问题的关键是要举证,胡先生如果有证人证言或视频监控证明玻璃门属于自然爆裂,可以依法要求物业公司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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