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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09-25 13:39 点击次数:136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会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与洛阳北玻硅巢技术有限公司,洛阳北玻硅巢新材料有限公司,洛阳北玻硅巢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合计发生交易不超过3,000万元,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采购产品、销售产品、厂房租赁、提供劳务等交易。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高学明、高理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注:若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金额的,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若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金额的,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营范围: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装配式建筑材料的设计、制造、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582.31万元,净资产1,725.61万元,营业收入1,423.01万元,净利润205.4万元(注: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专用机械设备及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生产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8.35万元,净资产25.3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1万元(注: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新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1,592.31万元,净资产-995.21万元,营业收入200.97万元,净利润-1,824.75万元(注:未经审计)。

  我国政府大力提倡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为建筑工业化、推广建筑节能、提倡环保循环利用,装配式建筑是建筑工业化的主要实施方式。硅巢材料具备轻质高强、隔热保温、防火耐火、防潮憎水、隔音防腐、装饰一体、耐候性极高等功能集成特色,并且以环境垃圾一一“尾砂”(风积沙、淤沙、尾矿、煤矸石等)为主要原料,符合绿色、节能、环保的产业发展方向,发展空间及市场容量广阔,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硅巢正处于孵化过程中的项目,本公司参与了硅巢项目投资,能够及时了解硅巢项目的实施进展。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未发现硅巢项目存在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

  洛阳北玻硅巢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与本公司大股东、董事长高学明先生等共同投资设立,洛阳北玻硅巢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洛阳北玻硅巢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为洛阳北玻硅巢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洛阳北玻硅巢技术有限公司、洛阳北玻硅巢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洛阳北玻硅巢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厂房租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等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成本及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经公司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具体业务与以上关联方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笔分别以合同或订单方式签署。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该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双方取得双赢的合作效果。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1、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的定价方式采用市场价格,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学明先生、高理先生、夏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单立平先生、黄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黄志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高学明先生、高理先生、夏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单立平先生、黄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高学明,中国公民,男,1958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4年,历任洛阳玻璃厂(现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分厂厂长;1995年5月创立洛阳北玻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历任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玻玻璃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洛阳北玻三元流风机技术有限公司、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高学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3,489,825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理先生为关联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高理,中国公民,男,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2008年毕业于浙江大学,2008年至2009年任上海团结普瑞玛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调试工程师,2009年至今,历任公司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师、总裁助理、事业部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钢化事业部总经理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北玻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以及全资子公司洛阳北玻高端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高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学明先生为关联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夏 冰,中国公民,女,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3年进入本公司,历任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财务副部长、财务部长,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主任职务、财务总监职务。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夏冰女士持有我公司股份277,02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单立平,中国公民,男,南开大学民商法硕士,现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杭州办公室合伙人、浙江省律协证券和资本市场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证券私募基金研究组组长、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联盟导师、浙江理工大学实务导师,单律师具有中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单立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单立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志刚先生,出生于1981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副所长;2015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职于鹤壁市永达食品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兼董秘;2018年11月至2021年9月,任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担任副所长;2021年10月至今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合伙人。现任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黄志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提名杨渊晰先生、韩俊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通过后,股东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前,原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杨渊晰,中国公民,男,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中级会计职称,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北玻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财务部长,财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审计总监,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玻副总经理。

  杨渊晰先生持有我公司股份92,3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韩俊峰,中国公民,男,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2年进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设计师,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兼任事业部副总经理。

  韩俊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6,23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韩俊峰先生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财务总监夏冰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持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77,02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96%)的财务总监夏冰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9,2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4%)。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财务总监夏冰女士持本公司股份277,0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96%。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因权益分派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不超过69,25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0.0074%),减持数量不超过其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25%。

  4、减持时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并在窗口期不减持。

  夏冰女士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夏冰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3、夏冰女士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之前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在夏冰女士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夏冰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于2021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预算方案是根据各事业部的经营目标,参考公司的各项历史数据、现有的经营能力,和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结合2022年度的市场环境、投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而成,预计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亿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关于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最终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授信由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

  关于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玻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承兑和银行保函等,公司及自然人高琦先生分别以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为天津北玻本次信贷事项提供担保,即公司担保不超过7,200万元,高琦先生不超过8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关于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

  2022年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一年。

  关于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关于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

  关于此议案具体内容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关于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津贴实施方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等相关制度,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确认了2021年度董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关于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有关内容。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高学明、高理、夏冰,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单立平、黄志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此议案具体内容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20号)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10、11、12的表决应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将分别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5、6、8、9、10、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中议案5、13、14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20号,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按弃权处理。)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于《2021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预算方案是根据各事业部的经营目标,参考公司的各项历史数据、现有的经营能力,和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结合2022年度的市场环境、投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而成,预计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亿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总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营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同意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监事会审核了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5月届满,提名杨渊晰先生、韩俊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选举通过后,股东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关于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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