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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4 02:30 点击次数:62

  房子入住不到一年,窗户玻璃突然碎裂,经查是钢化玻璃发生自爆。找开发商赔偿,答复却是“过了两年质保期概不负责”。昨日,金色新城的王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讲述他遇到的维权窘境。

  昨日上午,记者在王先生家中看到那扇已裂成“蜘蛛网”状的窗玻璃。这块玻璃长约60公分,宽约30公分,仍然挂在铝合金框架上。王先生说,他曾找物业和开发公司要求更换,但事情拖到现在也没解决。

  2009年4月,王先生花20余万从朋友手上购得这套二手商用住房,面积约40平方米。今年2月的一天晚上,正在上网的王先生听到窗外传来“噼里啪啦”的响声,拉开窗帘一看,竟是窗子的一块大玻璃裂了。第二天,他联系了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工作人员看过后得出的结论是钢化玻璃自爆,但拒绝赔偿,理由是“已经过了质保期”。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楼盘开发商——新城房产了解情况。公司客服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窗户钢化玻璃属于房屋部件,在购房时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已明确说明,质保期内发生问题,维修、赔偿等事宜由开发商负责。如果超过质保期,均由业主自己负责。另外,该工作人员还解释,即使在质保期内,也要视具体情况分析,钢化玻璃“自爆”的原因很多,有外力影响,也有本身质量问题,或使用、安装不当造成。

  那么,这个损失到底该由谁来买单?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董锁洪律师认为,钢化玻璃存在2%。~3%。的自爆率,这是产品本身存在的瑕疵。所以,自爆产生的损失不应该转到消费者身上,应由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董律师表示,窗玻璃属于房屋附件,是房屋的一部分。王先生既然买下房屋,就可以向提供房屋销售的开发商提出索赔。至于开发商提出的“2年质保”,董律师也认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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